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Solv x Babylon AMA实录:比特币流动性质押时代来袭
原文作者: Chase Blue 上周五,Solv Protocol 和 babylon 联合推出的比特币流动 […]
牛还没来!BTC减半驱动的四年周期,失效了吗?
原文作者:周舟 BTC 减半驱动的四年周期,依然奏效吗? 回顾此前三次周期加密周期:第一轮周期顶点:  […]